塔吊租赁合同

广西祥瑞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是一家广西的拥有多年经验的塔吊租赁、塔吊出租、塔吊安装为一体一条龙服务的专业化建筑机械设备企业。塔吊出租覆盖地区:广西塔吊出租,钦州塔吊出租,北海塔吊出租,南宁塔吊出租,靖西塔吊出租,崇左塔吊出租、桂林塔吊出租、柳州塔吊出租、北海塔吊出租、玉林塔吊出租、贵港塔吊出租、防城港塔吊出租、百色塔吊出租、崇左塔吊出租、来宾塔吊出租、贺州塔吊出租、河池塔吊 出租电话:180 7815 4689 

                                                                            塔机租赁施工合同
                                                                                                            合同编号:(机合)字【2018】第1号(正)
甲方(承租方):广西******************公司
地  址:广西省贵港*******
联系电话:185 **** 8889
乙方(出租方):广西祥瑞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广西南宁市江南区定津路奥圆名门8402号房
联系电话:180 7815 4689            传真:
乙方向甲方提供  台 5512/5013/5610 塔机用于贵港******************设施建设项目 工程施工作业任务。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承包工作内容:提供 台  5512   塔机完成甲方承包的塔吊工程施工作业的吊装任务。
二、工程名称: 贵港******************设施建设项目               
三、工程地点:     广西省*******               
四、乙方提供的塔机基本情况:
 
型号
 
台数
工作臂长(m) 最大起重(t) 安装高度(m) 最大工作幅度处吊重(t) 标准节尺寸(m) 生产厂家  
出厂日期
5512-6 3 55 6 40 1 5 广西建机  
 
 
五、塔机预计使用工期:
型号 预计工期 备注
5512 10个月  
 
 
     5.塔机使用工期计算方法:
     5.1塔机月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租期暂定6个月,不足6个月按6个月计算,超出 6个月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日租金=月租金÷30天)。
    5.2工期计算:工期从塔机进场安装调试通过专业检测办理好许可证后双方交接之日起至甲方书面报停之日止。
六、塔机进退场费用、月租金等具体金额标准如下:
型号 进退场费(万元) 预埋杆费(万元) 月租金
(万元/月)
人工费
(司机1人)(万元/月)
转场费
5512-6 X 0 X X 0
七、费用支付方式:
     7.1合同签订,甲方前期租赁  台塔机,后期按工程进度再行租赁,合同生效。
     7.2进退场费:合同签订,甲方支付给乙方进出场费..
     7.3月租金,人工费用:
租金费人工费自检验合格完,交付甲方使用开始计算,不足一个月的租金按实际租用天数计算。租金费人工费按每月支付,当月租金次月二十五天内付清,逐月按时支付。若不能按时支付租金,每天加收3‰的违约金。余款租赁到期塔机报停后、设备退场前甲方付清全部费用。
     7.4塔吊的安装、拆卸现场必须满足一台25吨汽车吊能按正常工艺流程进行塔吊的安装、拆卸作业。塔吊进、退场道路满足25吨汽车吊。因安装、拆卸现场或进出道路等原因,造成甲方不能按正常工艺流程安装、拆卸及运输,如增大汽车吊吨位、延长汽车吊使用台班、塔吊部件无法使用机械拆装而采用人工方式作业等原因造成塔吊安装和拆卸费用增加、减小汽车载重量增加汽车数量而增加的费用,由甲方承担。若因工地场地问题无法正常拆除塔吊,超出正常拆除塔吊的费用也由甲方承担。
     7.4甲方以电汇或银行汇票的方式支付塔机的各项费用(账号附后)。
     7.5乙方收取塔机的各项费用时提供收款凭据。
     八、塔机基础费用的承担:本合同塔机由甲方负责基础承台的制作及费用,乙方提供技术指导,乙方负责预埋地脚螺栓。
 九、塔机进场时间:
型号 进场时间 备注
QTZ5512   1、塔机进场前,甲方应制作好塔机基础承台。
2、乙方根据甲方书面通知进场
    十、塔机验收:
    10.1货到工地,甲方负责对塔机外观品质进行验收并签署进场认可书,甲方负责乙方塔机进入施工现场的看管责任,如因保管不善,致使设备丢失或损坏,照价赔偿。
10.2主机安装调试合格,由乙方自检正常情况下,并负责组织地方检测机构检测。
10.3由乙方负责办理验收并承担塔机的检测、备案等各项费用。
十一、双方负责项目:
     11.1进退场:
     11.1.1甲方负责:保证塔机进退场时场地及道路平整、开阔、严实、畅通,以确保塔机运输车辆能正常进出施工现场。
     11.1.2乙方负责:塔机进退场时的运输、吊装等各项费用。
     11.2基础承台:
     11.2.1甲方负责:甲方参照乙方提供的塔机生产厂家的基础图,结合施工现场完成基础定位,完成塔机基础施工,对基础施工作出详细书面记录并对基础质量负责。
11.2.2乙方负责:提供厂方基础图和甲方制作基础时无偿提供技术指导工作,协助甲方预埋地脚螺栓。
11.3安装、拆卸、顶升:
11.3.1甲方负责:按第十三条约定;
11.3.2乙方负责:组织技术人员和安装作业人员实施塔机安装、拆卸和顶升工作,并承担在此工作过程中引发的安全责任。
11.4使用、维修、保养和配件更换:
11.4.1甲方负责:甲方每月安排一天时间给乙方进行设备日常维护;负责塔机安装、拆卸、使用过程中的用电和电费;提供塔机使用所需的专线电源及进电配电箱并负责送电至塔机基础承台5米范围内(50KW,专用电箱);尽量防止塔机工作时突然停电;自行解决吊钩以下的吊索和吊装混凝土用的料斗及其它吊装机具和指挥用具。
11.4.2乙方负责:保证塔机正常使用,定期每月对塔吊进行维修保养工作并负责相关费用。
11.5塔机操作人员:
11.5.1乙方负责安排合同期内塔机司机和指挥人员。
11.5.2乙方司机人员无偿负责塔机的日常保养和加固工作,对塔身进行日常清洁卫生,保证塔机驾驶舱干净整洁。
11.6安全责任:
11.6.1安全管理
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对地面工作人员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乙方司机和指挥人员不得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乙方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及发生的费用。甲方对妨碍塔吊回转半径内安全作业的变压器、供电线路、房屋、人行道等设施进行防护。
11.6.2甲方责任:甲方承担因基础制作不合格造成的安全事故责任。
11.6.3乙方责任:乙方承担因产品质量、保养、维修不符合标准造成的安全事故责任。乙方负责购买塔机管理和维修人员的保险,并对以上人员的安全承担责任及发生的费用。承担塔机在装、拆、调试、顶升等操作过程中引发的安全责任。
11.6.4塔机闲置时,甲方负责防止闲杂人员攀爬以及其他危险行为,防止事故发生。
十二、违约责任:
12.1双方约定:乙方应确保进驻现场的塔机质量及具备维修能力,确保塔机符合国家有关塔机质量及其标准的良好性能。工期内,每台塔机每月因故障停机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48小时,如超出,甲方有权扣除超出时间的机械台班费。由双方代表书面确定后,甲方在下月工程款中予以扣除。
12.2乙方必须保证按本合同约定提供塔机给甲方。
12.3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地震、战争因素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或无法完整履行时双方协商解除本合同。
12.4合同签订,塔吊基础施工,设备检验通过后,乙方在30个工作日内向甲方移交该塔机备案的技术文件。
12.5乙方应对塔机机械进行定期(每月一次)的安全检查,并把检查记录交甲方备案存档。
12.6甲方因施工环境影响,不能保证塔机安全使用的,经乙方提出整改要求后三天内未进行有效整改的,乙方有权采取临时停机的权利,其行为不视为违约。
12.7乙方负责在塔机安装后按国家有关标准、规范及《使用说明书》中的要求进行试运转、调试,并按相关内容逐一检验;自检合格后,与甲方办理交付使用手续。
12.8塔机的拆装、顶升等均由乙方负责,拆装时所需人员及普通工具由乙方自备,并承担拆装过程中的安全责任。乙方必须负责按规范要求安装附墙。
12.9乙方负责在塔机安装前按程序向相关部门办理报装手续。
十三、其他约定事项:
13.1在塔机基础制作、拆装(含附着顶升)和进行维修工作时,甲方负责搭设和拆除附着安拆时所需的平台和安全过道、护栏;乙方负责附着预埋件的预埋工作。
13.2乙方保证塔机运转正常、性能良好,双方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办事,禁止违章操作。
13.3塔机所有权归属乙方,在合同租期内,甲方拥有塔机的使用权。任何情况下,甲方无权转让、变卖、抵押、扣押和处置本合同中的乙方塔机。
13.4甲方必须保证乙方塔机的进退场、安装和拆卸的客观需要,并保证道路压平夯实畅通,塔机基础无积水、无淤泥,拆卸塔机甲方必须提前15天书面通知乙方。
13.5塔机起用、停用时双方签署启用通知和停用通知。
13.6甲乙双方各自提供塔机及工程相关资料,供当地主管部门检查及验收申报时使用。乙方须提供塔机相关资料给甲方工程资料管理使用。
13.7因不可抗力致使双方造成损失,双方互不追究责任。
13.8出租方负责本工程附着拉杆材料并承担所有费用。
十四、违约责任:
1、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不得随意终止合同,因故终止合同需要经双方协商妥善解决。
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本合同目的,不能视为违约。
3、由于塔吊质量引起的安全事故,乙方须负责全部责任。
十五、处理分歧方式:在合作过程中如发生分歧,双方本着平等、友好、公平、双赢的原则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六、本《塔机租赁施工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经双方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有效期至租用设备支付租金完毕止。
十七、未尽事宜: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八、其他约定:(本条无条款)。
(本页正文完)
承租(甲)方:(盖章)                         出租(乙)方:(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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